关于《best365官网app下载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的通知
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关于印发best365体育最新版本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1]19号),结合本院实际,经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工作专班制定《best365官网app下载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5月12日前书面反馈到学院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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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
best365官网app下载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评价导向,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和医学部人才培养目标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四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F1、课程学习成绩F2、实践与创新能力F3三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75%、1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按百分制计算。
第五条 护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应依据本实施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 学院以班级为测评单位,测评小组应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对学生基本素质进行评议计分,并对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学生自评分进行核查。
第二章 基本素质测评
第七条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和身心健康素质五项内容,每项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2.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爱党爱国、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事。
3.顾全大局,关心集体,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学生如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有损于祖国安全、荣誉、利益或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等活动的,经查实,减20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班团会和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减4分/次。
(二)个人品德修养(A2)
1.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公共场所文明礼貌,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勤俭节约。
学生在评测学年因违反公民道德规范或者发生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行为且被处分的,减20分;无故不参加劳动教育活动、志愿服务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减4分/次;所在寝室在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评比中不合格(或差)的,减2分/次。
(三)学习态度状况(A3)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
学生在评测学年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校内各级各类考试规定和旷课违纪,见习、实习考核中违纪,且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减20分,受学院通报批评的减10分/次;旷课经查实,减4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2分/次;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经查实,减2分/次。
(四)组织纪律观念(A4)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见习、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维护校园正常秩序,遵守学校防疫规定,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3.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居住,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不擅自留宿校外人员。
学生在评测学年因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学校公共秩序,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或疫情管理规定,违反见习、实习单位管理规定,且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减20分,受学院通报批评的减10分/次;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社团或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减20分;不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编造、发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减20分;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违规用电的,经查实,减4分/次;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连续2次以上无理由不参加集中核酸检测、校园防控期间未按审批要求私自外出的,经查实,减8分/次。
(五)身心健康素质(A5)
1.有健康的体魄,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质健康测试合格(含免测);
2.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注重心理品质建设,努力增强情绪控制力、挫折耐受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追求高尚审美理想,树立正确审美观念,拥有健康向上审美情趣。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50分),减20分;没有事先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学院组织课外体育活动的,经查实,减4分/次。
同一减分行为涉及多项的,按减分最高项计算,不累加。
第八条 基本素质测评得分按照在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的方式进行,减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基准分20分。基本素质测评得分记作F1,计算公式为:
Ai表示各项测评内容评分值。
第三章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第十条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采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辅修课程分别测评计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十一条 必修课程成绩测评得分记作B1,计算公式为:
其中,X1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的成绩,Y1i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为纳入测评的必修课总门数。
第十二条 选修课程、辅修课程成绩测评得分记作B2,计算公式为:
其中,X2j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选修课、辅修课的成绩,Y2j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n为纳入测评的选修课、辅修课总门数。
第十三条 《普通心理学》、《有效沟通》、《医学免疫学》、《病理学》、《教学原理与方法》、《老年护理》6门重要专业选修课纳入B1评分。纳入B2进行测评的选修课和辅修课课程总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门,学生有超过8门选修课和辅修课成绩的,可选成绩较好的8门课程计入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按测评学年度的成绩进行计算,总评分记作F2,计算公式为:
第四章 实践与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 实践与创新能力是指学生在专业学习、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科技发明与大学生科研,学科竞赛与文体竞赛,社会活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的成果。采用记实加分,分项累加,每个测评板块设定上限为25分,累计总得分即为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分,记作F3,上限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其中,Ci表示各测评项目评分值,n为测评板块数。
(一)学术著作、论文及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C1)。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合法刊物和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按表一加分。
出版著作。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的,按表一加分。不同著作可累加计分,合著者按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出版著作由学院认定。
表一 1.出版著作评分
|
独(合)著 |
主(参)编 |
10万字以上 |
10万字以下 |
10万字以上 |
5—10万字以上 |
1—5万字以上 |
1万字以下 |
学术著作 |
15 |
10 |
10 |
7 |
4 |
3 |
文学、艺术等著作 |
12 |
8 |
8 |
5 |
3 |
2 |
所有论文应见刊并附有出版刊物,所有作品应正式发表并提供相关证明,不同论文或作品按篇数累加计分,同一论文或作品被转载的按转载最高级刊物级别计分;
论文或作品完成单位为best365体育最新版本,第一作者(含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记满分。如有2名以上共同第一作者,按第一作者人数平均后计算。发表SCI三区、SSCI二区以上学术论文的,加分作者次序可适当扩大范围,最多不超过五名,并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按实际贡献分配相应项分数。发表SCI一区和二区、SSCI一区学术论文的,经学院认定,C1项可按照满分计。
所发表论文必须见刊(纸质或电子刊物均可),录用通知书无效。刊物级别和作品由学院认定。属于工作职责内(包括学校、学院网站、公众号所发通讯稿)发表文章者不予加分。
表一 2.发表学术论文评分
SCI一区和二区、SSCI一区 |
30 |
SCI三区、SSCI二区 |
20 |
SCI 四区、SSCI三区及四区、EI、ISTP、CSCD、CSSCI |
15 |
国家权威期刊 |
12 |
统计源期刊 |
8 |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编号) |
5 |
出版的学术论文集(有ISBN编号) |
3 |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 |
1 |
表一 3.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评分
国家级权威报刊或媒体 |
省级重要报刊或媒体 |
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地方新闻媒体,学校(含医学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媒体 |
学校(含医学部)主办的其它报刊或媒体 |
学院主办的内部刊物 |
5 |
3 |
2 |
1 |
0.5 |
(二)科技发明与大学生科研(C2)。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发明专利的,或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经学校评定的,按表二加分。不同发明或不同大学生科研项目可累加计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作者(含完成单位为best365体育最新版本,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大学生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相应分数一半计分,其他队员分配另一半分数,具体分值按实际承担工作量计算。
表二 科技发明评分
国家级大学生科研项目 |
省级大学生科研项目 |
校级(含医学部) 大学生科研项目 |
国家发明专利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立项并结题 |
10 |
8 |
6 |
5 |
4 |
3 |
2 |
10 |
2 |
(三)学科竞赛与文体竞赛(C3)。参加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获奖的,按表三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团体竞赛获奖,按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和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医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护理赛道)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等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奖励,经学院认定,C3项可按照满分计;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及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非阳光组)比赛获得前八名、代表best365体育最新版本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有重大影响力的体育竞赛,经学院认定,C3项可按照满分计。
表三 学科竞赛与文体竞赛评分表
名次 |
获奖等级 |
国际竞赛 |
全国竞赛 |
省级竞赛 |
校级(含医学部)竞赛 |
院级竞赛 |
1 |
一 |
12 |
10 |
7 |
5 |
2 |
2—4 |
二 |
10 |
8 |
5 |
4 |
1.5 |
5—8 |
三 |
8 |
6 |
4 |
3 |
1 |
|
优秀奖 |
5 |
4 |
3 |
2 |
0.5 |
(四)社会活动与社会实践(C4)。对在国际组织任职实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组织、各项活动受到学院及以上表彰的,按表四加分。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级别需由相应学校主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撰写的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获奖参照表五按获奖等级实际加分,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作者(不超过3人)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其余作者计0.5分,同一事迹获得表彰的按可获得最高分计分,不累加计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各项目等级。获评“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等有重大影响力荣誉称号的,经学院认定,C4项可按照满分计。
表四 社会活动评分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含医学部) |
院级 |
先进集体 |
负责人 |
10 |
7 |
3 |
2 |
成 员 |
4 |
3 |
2 |
0.5 |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
10 |
7 |
5 |
2 |
表五 社会实践评分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含医学部) |
院级 |
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
8 |
6 |
4 |
2 |
第五章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及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每年9月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为基本素质测评得分、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得分、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得分的加权之和,记作F,计算公式为:
第十六条 学院提前公示测评小组成员。学生开展素质综合测评时,测评小组评议、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报学院审核。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院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依据:
(一)评定各类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二)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一;
(三)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一;
(四)审批专项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学生资助项目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best365官网app下载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